专业知识导航
服务信息中心
最新信息
热门点击
站长推荐
企业申请印制发票的流程说明:
在受理环节,凡是不符合受理要求或所需资料不齐的,均应告知不受理原因或一次性告知需补资料。(其他流程均适用)
一、期限:
地税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,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,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。
二、申请材料目录:
(1)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;
(2)《营业执照》(副本)原件及复印件;
(3)《税务登记证》(副本)原件及复印件;
(4)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式样;
(5)生产、办公用房的《房屋产权证》原件及复印件或租赁合同(协议);
(6)发票印制申请表。
已经有0人评论该文章! 查看所有评论
这里是评论的动作,做发表评论的录入框